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给予企业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对年度建筑业产值前5名且达到5亿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2万元、8万元、5万元的奖励,市外建筑业年产值前5名且达到1亿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2万元、8万元、5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由市政府命名为市“建筑行业优秀企业”,企业负责人命名为市“建筑行业优秀企业家”,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总工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外具有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将注册地变更到我市,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