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中山市美丽乡村指数测评工作方案》(中委农工办〔2024〕3号)有关规定,对5月份月度测评分数排名前8名的镇街进行奖补,我局拟定《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5月份),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采取书面或电话形式与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联系,公示期:2024年6月28日-7月4日,联系电话:88221311,附件: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5月份)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6月28日附件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5月份)序号镇街下拨金额(万元)项目名称功能类科目绩效目标转移性支出功能类科目1板芙镇30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2130126--农村社会事业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到2023年底,全市100%以上行政村(涉农社区)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2300313-农林水2火炬开发区273南朗街道244三角镇205三乡镇206古镇镇207小榄镇188五桂山街道18合计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