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企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在我区注册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2.2024年1月1日之后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二)上述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1.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进行过未就业实名登记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后至招用前无社保缴纳信息,按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含个人缴纳部分)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2.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三、申报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2.企业吸纳新招录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2份(附件1),3.企业吸纳新招录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1份(附件2),4.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复印件1份,5.企业与符合条件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书1份,8.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承诺书1份(附件3),享受补贴企业及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