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语音播报0:00/0:00关于征集2024年二季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各外贸企业:为充分发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宁商通〔2024〕22号)和《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宁商发〔2024〕11号)精神,现启动征集2024年二季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二、申报要求1.各企业严格按照商务厅印发的2024年度《外经贸政策汇编》中的项目申报指南各项要求执行,2.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宁商通〔2024〕87号)精神,对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进出口企业内陆运输费用等单个项目补贴资金低于5万元的,3.申报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的企业,在7月15日前将纸质资料上报县区商务部门,三、征集时间项目征集时间自2024年7月1日—7月15日,认真做好项目资金申报材料校对、整理、汇总和档案资料,将《资金申请报告》及项目资料明细一式三份,资金申请报告编印顺序为:封皮、目录、资金申请报告、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申报专项资金及支撑票据汇总表、支撑补助资金的票据、其他证明性文件,将停止对该企业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支持,(二)各企业要严格按照项目指南、编印资料排版和装订的要求,(三)各(县)区商务部门对辖区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审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