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3〕88号、苏农计〔2023〕45号)、《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4〕35号、苏农计〔2024〕17号)、《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的通知》(苏财农〔2024〕44号、苏农计〔2024〕20号)、《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直达资金(耕地建设与利用及农业产业渔业发展支出方向)的通知》(苏财农〔2024〕42号、苏农计〔2024〕19号)等文件明确的目标任务,结合宜兴市实际,经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会商,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专题研究,现明确工作任务和资金分配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3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与我局联系,联系方式:市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办公室许琪,电话:87986591,电子邮箱:yxnyncxmb@163.com,附件:宜兴市2024年第一批中央农业专项工作任务和资金分配表.xlsx宜兴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