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通知如下:一、企业参评要求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板块(以下简称平台)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二、评价工作相关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一)对参评企业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各省级主管部门应组织评价机构对所有企业填报资料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负责平台和信息库建设与运行工作,各省级主管部门应在公示前组织评价机构开展实地核查:1.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各省级主管部门组织评价机构开展年底集中随机抽查,各省级主管部门应主动向社会公开监督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将派工作小组实地监督指导,各省级主管部门应及时总结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三、时间安排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于6月27日启动并开放平台,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批次拟入库企业公示,12月15日前完成入库企业集中随机抽查和相关处理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并提交年度评价工作总结,联系电话: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010-68209142010-68209141010-6820915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