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黔府发[2023]12号文件的附件2《关于进一步支持贵州省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实施办法》中“其他农村劳动力新跨省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按照1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内容,经申请人申请,村(居)委会和乡镇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并上报我局审核,陆显模、杨奶生元等6名外出务工人员符合其他农村劳动力新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条件,每人补助100元,共计6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6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855-6418467联系人:曾德美附:(从江县)2024年其他农村劳动力交通补贴明细(公示).xlsx从江县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