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演艺集团:根据《2024年度安徽省戏剧创作孵化计划实施方案》(皖文旅发〔2024〕5号)要求,经各地推荐、专家评审、项目公示,相关工作要求如下:一、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与各市、安徽演艺集团及各项目实施单位签订三方创作协议,提出项目实施要求,持续跟踪督导项目执行和资金拨付等全流程闭环管理,二、各市、安徽演艺集团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的指导和协调,结合项目创排计划,修改打磨剧目,提升剧目质量,三、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关于建立全省戏曲创作孵化计划相关工作机制的通知》(皖文旅办函〔2019〕563号)等要求,制定项目落实具体措施、明确项目时间表、规范运行,确保项目按期优质完成,四、各市、安徽演艺集团、项目实施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审核把关,加强剧目宣传推广,附件:2024年度安徽省戏剧创作孵化计划入选项目名单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2024年6月24日附件:2024年度安徽省戏剧创作孵化计划入选项目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