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省、市科技创新决策部署,组织开展2024年度株洲市科技创新平台申报工作,(详见附件1)二、申报条件申报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的创新主体应符合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相应类型的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申报书,于7月25日内将申报书、附件资料依次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按属地原则提交至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于7月31日前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向市科技局出具推荐函,市科技局委托市科技项目受理中心(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所有创新平台项目的推荐文件和申请书,(四)组织评审,组织专家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论证,(五)公示认定,组织评审确认的拟推荐认定名单经市科技局研究通过后,严格按照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择优推荐评审,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对基本具备市级创新平台(基地)认定条件但尚未完全达到认定标准的申报主体,待条件成熟后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