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有关要求的通知》的通知(吉乡振联〔2023〕54号)文件要求,现对符合条件的省外务工及省内县外务工脱贫劳动力予以往返交通补助,经摸排审核,永吉县符合补助条件153人(2023年第四批交通补助35人11745元,2024年第一批交通补助条件合计118人47371.5元),补助金额共计59116.5元,公告期为长期,如有异议,请向永吉县农业农村局反馈,联系人:高虹漫、张驰监督电话:12317、0432-64238430附件:1.2023年第四批交通补助情况统计表2.2024年第一批交通补助情况统计表永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