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邮市人才培育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邮人社〔2022〕99号)文件精神,市人社局开展了2023年度我市专业技术人才(载体)培养有关奖励补贴的申报和审核工作,申报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才(载体)培养奖励的人员和项目,经各乡镇园区初审、市人社局复审、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等多个流程,确定了75人符合专业技术资格提升奖励条件,15人符合中青年专家奖励条件,10家企业符合博士后站点建设奖励条件,现将我市2023年度拟享受专业技术人才(载体)培养奖励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1日,请在公示期内与市人社局有关职能科室联系,对被举报或核查发现未按要求申报专业技术人才(载体)培养奖励的,取消其申报奖励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联系方式:高邮市人社局办公室84645096,高邮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84682190,附件:高邮市2023年度拟享受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奖励名单.xls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