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人才政策个人待遇发放工作方案》和《关于做好人才政策企事业单位补贴发放工作方案》(江人才发〔2019〕3号)相关规定,江伟等95人于2024年3月31日前符合江门市高层次人才安居租房补贴享受条件:1.与江门市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工作协议(限顶尖人才),2.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范围内无持有任何房屋产权(房屋产权指住宅或商业类公寓房屋产权),3.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在江门市享受过政府购房优惠政策(购房补贴等),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我中心拟按规定向江伟等95人发放2024年第一季度的高层次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时间: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1日,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江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联系人:黎先生联系电话:3506898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93号五楼邮政编码:529000江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