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促进我县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稳定就业,对2024年在同一用工单位累计务工就业6个月以上、平均月工资达到1000元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由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本人提出申请,2.村级审核公示,审核后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以公函形式上报所在乡镇(街道),3.乡镇(街道)审核公示,乡镇(街道)对行政村(社区)初审后报送的务工人员身份和务工就业状况等进行审核,审核比对无误后于每月20日以公函形式上报县级人社部门,县级人社部门对务工人员的工资收入凭证、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复印件或用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等材料进行复核,复核后结果公示5天,县级人社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员花名册和补助金额汇总后会同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报县级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到申领人银行账号,二、申请资料1.符合申报条件人员下载打印并填写《万荣县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外出务工就业稳岗补助申请表》,5.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复印件或用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三、政策咨询万荣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咨询电话:0359--4527718附件1:万荣县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稳岗补助申请表.xls附件2:务工证明模板.docx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