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82号)和《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就业扶贫车间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18〕67号)的要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对所上报的就业帮扶车间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广西大化鸿裕商贸有限公司、广西森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符合我县就业帮扶车间认定条件,现对初步认定的这2所就业帮扶车间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即2022年4月21日至2022年4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向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监督电话:0778-5812125、0778-5872989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4月21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