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思明区促进展览业发展扶持措施的通知》(厦思政规〔2022〕2号)文件精神,经审核,拟对2023年度6-12月部分展览项目进行奖励,现将拟奖励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7月2日前反馈至思明区商务局邮箱(smq_swj@xm.gov.cn),请相关企业于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2024年7月2日前)依照收据模板(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提供收据至“厦门市思明区民族路33号思明区人民政府505室思明区商务局商贸服务办小汪(电话:0592-5815086)”,附件:1.2023年思明区第二批展览项目奖励汇总表2.收据模板思明区商务局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