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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农业农村局嘉善县财政局关于做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的通知

嘉善县人民政府 | 2022-04-21
各镇、开发区(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农业农村局)、财政所(财政局):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通知》(浙财农〔2022〕17号)文件精神,此次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指种植小麦、水稻的农民,本次补贴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进行,本次预拨对象为:“全年小麦和水稻复种面积在50亩以上的规模化主体”,其余一般种粮补贴对象待晚稻种植核实后再进行结算,一个种粮主体在多个镇(街道)种植的,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农业农村局)要做好相关数据核实、政策解读、技术培训、基础台账管理等工作,再由所在行政村(农村社区)根据补贴政策内容统一填写面积核实表(附件1),本次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拨将根据种粮规模化主体的土地承包流转面积和复种指数进行预拨,只填写2022年嘉善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规模化主体资金预拨表(附件3),向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附件:1.2022年嘉善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核实表2.2022年嘉善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登记表3.2022年嘉善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规模化主体资金预拨表嘉善县农业农村局嘉善县财政局2022年4月6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1:2022年嘉善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核实表所在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种粮主体姓名(名称)居民身份证联系电话种粮主体申报面积承包和流转(预征地)农田总面积亩,主体签字:年月日中介机构测量面积种粮情况:小麦亩,盖章:负责人:年月日所在行政村(农村社区)认定补贴面积或预征地也可由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认定面积种粮情况:小麦亩,附件2:2022年嘉善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登记表镇(街道)单位:亩、元序号生产主体姓名身份证号码市民卡号码(注册账号)详细住址联系电话(手机)承包流转土地面积小麦、水稻种植面积补贴资金行政村社小计小麦水稻合计附件3:2022年嘉善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规模化主体资金预拨表镇(街道)单位:亩、元序号生产主体姓名身份证号码市民卡号码(注册账号)详细住址联系电话(手机)承包流转土地面积按小麦和水稻复种指数160%计预拨资金行政村社合计善农[2022]27号关于做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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