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就业见习是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进行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见习范围和关系界定见习范围: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2023届、2024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见习时间为3—12个月,见习关系界定:见习期间,是就业见习关系,见习期间,(三)见习报名,可结合个人实际选择见习岗位进行投递,若确定进入该岗位见习,完成报到、签订就业见习协议等后续流程,见习期间,作为后期进行见习补贴申报的依据,(九)见习补贴申报,不予纳入见习政策补贴享受范围,(十)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