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储企业按照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第二章职能职责第六条铜仁市碧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区发改局)负责对地方储备粮轮换行为及数量、质量进行监管,第九条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以下简称承储企业)具体组织实施地方储备粮的轮换,第三章轮换计划第十条承储企业应提前将下一年度轮换计划建议报送区发改局,第五章资金管理第十六条地方储备粮轮换贷款利息实行据实补贴,地方储备粮轮换费用可实行定额包干或据实补贴方式,第十七条地方储备粮轮换贷款、轮换费用、差价补贴等实行专户管理和专款专用,轮换费用、差价补贴由区财政局按年度轮换计划拨付给承储企业,第六章质量管理第二十条地方储备粮采购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中等及以上质量标准,第二十一条实行地方储备粮采购入库检验制度,第二十三条实行地方储备粮轮换出库检验制度,第二十四条承储企业发现销售或入库的粮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第二十六条承储企业不按本办法规定轮入储备粮油、擅自延长轮换架空期、未按规定建立健全轮换台账并报送有关数据及管理信息,三年内不得承储地方储备粮,(三)轮换入库粮食质量不符合地方储备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