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涉农办《关于做好湛江市2021年度涉农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湛涉农办〔2022〕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2021年的涉农领域绩效自评报告,经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审核,现将《霞山区2021年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区域绩效自评报告》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异议,请向区财政局工贸和农业股反映情况,联系电话:2170113,附件:1.霞山区2021年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区域绩效自评报告2.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区域绩效自评表3.涉农资金安排和项目实施总体情况表霞山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湛江市霞山区财政局(代章)2022年4月8日详见附件:2021年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区域绩效自评报告.pdf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区域绩效自评表.pdf涉农资金安排和项目实施总体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