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人社文〔2019〕220号),企业与技工院校合作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可按照中级工班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班每人每年60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贴,企业按规定可申请预拨不超过50%的补贴资金,培训任务完成后,根据企业申请、人社部门审核,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补贴标准据实予以结算,及时拨付其余补贴资金,对未按照计划完成培训任务的,根据未完成情况,由人社部门追回(扣回)预拨同等名额的50%财政补贴资金,不再拨付其余补贴资金,福建巨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元禾水玻璃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元禾化工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与南平技师学院合作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申请结算补助资金共计9.75万元,对申报情况有异议者,欢迎以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直属机关纪委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