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顺义区促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办法(2024年修订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顺义区商务局2024年6月20日顺义区促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办法(2024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决策部署,第四条本办法中涉及的支持资金由顺义区财政资金统筹安排,次年给予3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第六条支持商业企业持续发展对年社零额增量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的零售或餐饮企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可再次给予不超过20万元资金奖励,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可再次给予不超过20万元资金奖励,第九条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供给对新落地的新能源汽车交付中心、结算中心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第十条支持总部企业壮大发展对经北京市新认定的总部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奖励,对引入主体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审定实际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完成升级改造且效果明显的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原《顺义区促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办法》(顺商发〔2022〕2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