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张家港保税区规建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第二季度全市建筑劳务企业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建〔2024〕137号),经企业申报、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形成“2024年第二季度苏州市建筑劳务企业动态核查初步结果”,于2024年6月11日至13日期间受理相关企业申诉,经复核、确认,最终形成“2024年第二季度苏州市建筑劳务企业动态核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现予以公布,企业届时可登录“苏州市建筑劳务企业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服务系统”),查看本企业动态核查得分详情,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放“服务系统”内劳务合同归集申报、审批端口,所产生的数据信息均计入下一季度,附件:2024年第二季度苏州市建筑劳务企业动态核查结果汇总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