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对符合《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要求的装备产品,且已实现销售后对研制企业实行事后奖补,奖补标准详见附件,二、项目入库储备工作流程项目申报通过纸质和网上同步进行,坚持企业自愿申请原则,未完成数字工信平台系统相应流程的项目,原则上不予以安排资金,(二)严格项目评审,请你们切实履行项目评审主体责任,规范项目评审流程,加强项目评审结果现场核查,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企业进行100%实地核查,研究编制区域绩效目标,(四)其他要求,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代理协助项目申报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