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2〕7号)《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规划政策函〔2022〕48号)要求及现代农业与食品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专题会议有关精神,现组织开展现代农业与食品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第一批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工作,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依据自身条件可选择申报不超过3个重点产业链的“链主”企业,3个重点产业链包含其他19个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见《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规划政策函〔2022〕48号)相关附件),二、申报条件“链主”企业是指处于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优势地位,调味品、岭南特色食品及功能性食品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原则上不低于3%,此前有申报过现代种业、调味品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的,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专家评审意见和“链主”企业建议名单报“链长”审定,评审意见和“链主”企业建议名单随同推荐的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汇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告广东省现代农业与食品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名单,四、申报材料企业申报材料应包括:(一)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申请书,(五)申报产业链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的佐证说明材料,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调动符合条件的本地区(本部门)企业积极参与“链主”企业申报,附件:1.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书(2022年版)2.现代农业与食品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XX产业链培育发展方案(提纲)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4月23日(联系人:石琛,邮箱:nynct-xccyfzc@gd.gov.cn)相关附件:关于组织开展现代农业与食品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