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关于湖北省2024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县评审结果的公示根据《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征集2024年商务领域专项资金项目(市场体系建设类)的通知》关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县遴选要求,我厅组织专家对各市州推荐申报的19个2024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试点县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评审得分前10位的县(市、区)分别是:松滋市、潜江市、麻城市、宜都市、郧西县、东宝区、曾都区、通山县、保康县、丹江口市,如对上述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省商务厅反映情况,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匿名提出意见不予受理,公示期:2024年6月19日至25日(5个工作日),联系方式:027-85711232,地址:武汉市江汉北路8号金茂大楼,湖北省商务厅2024年6月19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附件: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