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3年末裁员率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3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及社团机构等按单位及其职工2023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首批可享受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企业共有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等7家(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4年6月18日—6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福州市劳动就业中心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名单中的企业请于6月30日前登录福建12333平台确认同意或拒绝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等信息,逾期未确认视同放弃享受,平台网址:http://220.160.52.229:12333/ggfw/#/portal-module/index公示电话:0591-83615837来访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来访接待处:福州市劳动就业中心失业保险缴费管理科来信投递:福州市晋安区后浦路6号福州市劳动保障大厦二楼失业保险缴费管理科(邮政编码:350014)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