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75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第一批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3〕24号)、《浙江省畜牧农机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奶牛良种补贴工作的通知》(浙牧发〔2024〕8号)等文件要求,现就申报2024年度奶牛良种补贴通知如下:一、补贴要求(一)补贴标准,参照《浙江省畜牧农机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奶牛良种补贴工作的通知》(浙牧发〔2024〕8号)补助标准执行,二、申报材料养殖场(户)申请奶牛良种补贴,应当提供如下材料:(一)奶牛良种补贴项目补贴申请表(附件1),(二)奶牛冻精发票或其他购买凭证,三、资金安排安排上级补助资金共计5万元,10月31日前组织属地符合补助条件的奶牛养殖场(户)上报奶牛良种补贴项目申请表(附件),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将核查通过的享受奶牛良种补贴的养殖场(户)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养殖场申请资金大于下达补助资金的,指导养殖场(户)建立完整的冻精使用等生产管理台账,附件:2024年度奶牛良种补贴项目补贴申请表乐清市农业农村局乐清市财政局2024年6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2024年度奶牛良种补贴项目补贴申请(绩效目标)表养殖场(户)名称畜禽养殖代码(身份证号)负责人姓名手机号地址奶牛存栏(头)生产母牛存栏(头)购买冻精数量(绩效目标)(支)CPI(GCPI、TPI、GTPI)值申请内容2023年月日至2024年月日期间,共购买奶牛冻精(含储运耗材)元,用于母牛人工授精,申请补贴资金元,承诺人(加盖单位公章或手印):年月日属地乡镇(街道)审核意见签字:(盖章)年月日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意见签字:(盖章)年月日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2024年6月19日印发乐农〔2024〕125号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奶牛良种补贴工作的通知.pdf乐农〔2024〕125号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奶牛良种补贴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