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为进一步落实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最大限度防范化解保健食品生产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根据《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以及《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4年江门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自查工作,现就上半年自查工作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2024年6月19日前,二、自查内容针对本企业的机构与人员、厂房布局、设施设备、原辅料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库房管理、检验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梳理2024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在各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项目整改情况,三、有关要求各相关企业要对开展体系运行情况自查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深入排查自身风险隐患,认真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自查过程如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市局,请于6月19日前将书面自查报告提交至市局特殊食品化妆品监管科,对不认真开展自查的企业或逾期未提交自查报告的企业,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