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舟山市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财政支持办法》(舟财经发〔2022〕57号)、《舟山市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考核评价办法》(舟财经发〔2022〕60号)要求,我局委托浙江新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对民泰银行等13家合作银行2023年度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发放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价,现将考核评价结果公示如下:综合排名合作银行考评得分市级公款竞争性存放综合评分体系对应指标得分1民泰银行32.232.002建设银行28.791.793邮储银行9.490.594泰隆银行6.310.395农业银行5.290.336普陀农村商业银行4.440.287台州银行4.340.278杭州银行3.610.229浙商银行2.230.1410宁波银行1.400.0911定海海洋农商银行0.780.0512中信银行0.700.0413招商银行0.380.02公示时间:2024年6月18日至6月24日(7天),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反映情况,监督电话:2282797,附件:《2023年度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合作银行考核评价表》舟山市财政局2024年6月18日综合排名合作银行考评得分市级公款竞争性存放综合评分体系对应指标得分1民泰银行32.232.002建设银行28.791.793邮储银行9.490.594泰隆银行6.310.395农业银行5.290.336普陀农村商业银行4.440.287台州银行4.340.278杭州银行3.610.229浙商银行2.230.1410宁波银行1.400.0911定海海洋农商银行0.780.0512中信银行0.700.0413招商银行0.38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