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13.电子商务企业奖励支持电子商务发展-39-13.1对首次评定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企业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和5万元一次性奖励,-39-13.3对首次评定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企业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不超过5万元和3万元一次性奖励,一、事项基本信息(一)政策类别:奖补类(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三)执行层级: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四)适用地区: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五)有效期:2024年1月5日至2029年1月5日(六)兑现对象:企业(七)兑现标准:县财政对个体户转为企业的按照5000元标准给予奖励,一、事项基本信息(一)政策类别:奖补类(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三)执行层级: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四)适用地区: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五)有效期:2024年1月5日至2029年1月5日(六)兑现对象:进规上限企业(七)兑现标准:入库标准为500万元的规上服务业企业(不含房地产企业),一、事项基本信息(一)政策类别:奖补类(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三)执行层级: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四)适用地区: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五)有效期:2024年1月5日至2029年1月5日(六)兑现对象:进规上限企业(七)兑现标准:入库标准为1000万元的规上服务业企业(不含房地产企业),一、事项基本信息(一)政策类别:奖补类(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三)执行层级: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四)适用地区: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五)有效期:2024年1月5日至2029年1月5日(六)兑现对象:进规上限企业(七)兑现标准:入库标准为2000万元的规上服务业企业(不含房地产企业),13.电子商务企业奖励支持电子商务发展13.1对首次评定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企业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和5万元一次性奖励,13.3对首次评定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企业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不超过5万元和3万元一次性奖励,(九)申报时限: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十)兑现标准:1.对首次评定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企业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和5万元一次性奖励,3对首次评定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企业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不超过5万元和3万元一次性奖励,(九)申报时限: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十)兑现标准:对建设10平米以上的专区专柜和100平米以上的专店一次性分别给予开设主体0.2万元、3万元资金补贴,且同比增速达到全省、全市平均增速以上的规上服务业企业(九)申报时限: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十)兑现标准:1.对纳入地区生产总值核算且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仅限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000万元(仅限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及以上,每个分别补助2万元和1万元一、事项基本信息(一)政策类别:奖补类(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三)执行层级: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四)适用地区: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五)有效期:2023年8月9日—2028年8月8日(六)兑享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县域发展规划等基本要求的米仓山茶区域公共品牌培育单位(七)申报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县域发展规划等基本要求的米仓山茶区域公共品牌培育单位(八)申报时限:2023年8月9日—2028年8月8日(九)兑享标准:1.对于年销售额2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每个分别补助2万元和1万元(十)兑享方式:其他(十一)兑享时限:90工作日(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839-4222349(座机)(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839-12345(十四)受理地址:广元市旺苍县兴旺西路114号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25.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一、事项基本信息(一)政策类别:减免类(二)政策类型:费金减免(三)执行层级: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四)适用地区: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五)有效期:2023年1月16日至2028年1月16日(六)兑现对象:建筑业企业(七)兑现标准:无(八)兑现方式:免申即享(九)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4222349(十)监督投诉电话:12345(十一)咨询地址:广元市旺苍县兴旺西路114号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服务专窗26.建筑类企业营收奖励支持各地对年度建筑业营业收首次迈入1000亿元、800亿元、500亿元、100亿元级台阶的建筑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