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字〔2022〕26号)精神,现就“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两项政策的办理指南公告如下:一、“阶段性缓缴工伤保险”办理指南(一)优惠对象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企业中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企业(二)政策时效2022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三)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经参保地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四)申请材料《阶段性缓缴工伤保险费申请表》一式三份(五)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六)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二、“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办理指南(一)优惠对象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企业中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企业(二)政策时效2022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三)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经参保地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四)申请材料《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费申请表》一式三份(五)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六)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三、“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办理指南(一)补贴对象参保单位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20%,在辖区内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企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失业保险参保单位,(二)政策时效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三)优惠政策中小微企业根据省统一部署,最高可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四)申请材料无需申请材料(五)办理程序市级、县级人社部门通过系统比对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财政部门拨款(六)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来源:赣州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