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企业:根据《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江工信中小函〔2024〕40号)(以下简称《通知》),现组织开展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工作,请各街道积极宣传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条件(一)在江门市辖区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三)企业未被列入或已被移除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行为,(四)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无需申报认定,自动成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二、申报材料详见《通知》的附件4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纸质材料清单及装订要求,三、其他事项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编写及装订申报材料,并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连同申报材料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的Excel电子表格于2024年7月1日前报送至我局企业服务股(江海区政府大院2号楼2507室),附件: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zip江门市江海区经济促进局2024年6月18日(联系人:赖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