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两业融合发展试点单位,每个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单位(含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区、省两业融合发展标杆引领典型、省级重点平台企业等),每个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每人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引导集聚区围绕数字化、智能化及新消费等方向培育发展服务新业态,对新认定的市级服务业集聚区每个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发展成效显著的集聚区优胜单位每个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每个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引导服务业重点行业企业向价值链、创新链、供应链高端延伸拓展,其中1亿元以上的每个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5000万元以上的每个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2000万元以上的每个给予最高2万元奖励,对成效显著的平台服务商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评选和推广一批应用场景创新案例,评选和推广一批两业融合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