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的函》要求,我局现开展2024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小升规企业,以及2022年小升规后2023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的企业)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一)奖补对象,2023年小升规工业企业,以及2022年小升规后2023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省财政对2023年小升规企业,以及2022年小升规后2023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每家奖补10万元,二、申报材料要求1、真实性承诺函(附件1),2、《2024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情况表》(附件2),以上申报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并于6月20日前将可编辑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至各镇街经济办(附件3),各镇街汇总材料并填写汇总表于6月21日前发至联系人粤政易(企业不需提供纸质材料,三、工作要求(一)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在申报时限内,(二)请各镇街负责通知所属辖区符合条件企业申报,附件:1.项目真实性承诺函2.《2024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情况表》3.各镇街经济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广州市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6月17日(联系人:许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