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家界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张家界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张人社发〔2022〕21号)、《慈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湖南慈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创业担保贷款准入协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由湖南慈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动申请,按规定经由两轮会议协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就业服务中心及中国人民银行张家界市中心支行慈利县营业管理部共同审议决定,拟同意湖南慈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创业担保贷款”合作机构范畴,现将此决定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限: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3日举报电话:0744-3223362慈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