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促进本市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办发〔2023〕12号)、《支持浦东新区等五个重点区域打造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集聚区若干措施》(沪府办规〔2024〕1号)和《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商规〔202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度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2024年6月12日2024年度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申报指南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本市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办发〔2023〕12号)和《支持浦东新区等五个重点区域打造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集聚区若干措施》(沪府办规〔2024〕1号)精神,一、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方向2024年度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重点支持本市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扩大规模、提升能级、集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必须符合以下发展方向:(一)支持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发展1.支持平台自身并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向本市重点园区和重点楼宇集聚,(二)支持提供促进平台发展相关公共服务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相关机构提供促进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发展的相关公共服务,(二)服务类平台奖励标准1.属于互联网和相关服务(I64)、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商务服务业(L72)、专业技术服务业(M74)、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M75)等的现有服务类平台企业,2.对2023年新设的服务类平台企业,三、资金支持对象(一)申报方向支持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发展,四、申报要求(一)2024年度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项目申报书,市商务委汇总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或功能区管理委员会初审后的企业材料后,市商务委将最终入围企业名单下发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或功能区管理委员会,已会同各区财政部门安排相关支持政策资金的属地区商务主管部门或功能区管理委员会,对2024年度上海市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开展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