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科技强农机械强农相关文件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5部门关于推进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浙农专发〔2022〕38号)要求,加快落实农业农村领域“两重”“两新”决策部署和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打造一批服务功能强、运营管理佳、农户评价高、联农带农好的农事服务中心,各地要在建设任务下达一个月内完成立项,2024年(含)以后立项的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要具有秸秆收储相关功能,支持有条件的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省级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建立项目补助资金与农事服务功能及星级评价挂钩制度,参与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指导农事服务中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农事服务中心安全生产、作业规范、收费标准等指导管理,加强农事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和运管工作,加强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常态管理,强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运行政策保障,优先支持农事服务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