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适用于本省范围内以服务粮油等主要农作物产业为主的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级)和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域性)建设,2.原则上应在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主导产业集聚区内或附近建设,4.应在醒目位置悬挂“农事服务中心”标牌和“农事服务”标识,农事服务中心应具备“1+X”功能,省级“X”项服务功能应不少于6项,区域性“X”服务功能一般不少于3项,图1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功能架构五、建设内容及技术要求(一)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其它特色产业应能提供不少于3个环节的机械化作业服务,3.应配置与机械化作业服务和应急服务相匹配的农机具,原则上省级配置大中型拖拉机应不少于5台(套),粮油种子和其他农产品的批次烘干能力应能满足生产服务需要,省级日作业能力应不少于1500亩或年服务面积不少于3万亩次,农事服务中心应拥有具有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农机操作、维修和经营服务人员,原则上具备条件的农事服务中心应成立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附件:1.农事服务中心标识及推荐建筑风貌2.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内容及技术要求一览表3.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星级评价标准4.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星级评价标准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