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我县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自主申报、自主选择、自主建设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报主体:优先支持县级及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实施主体”),兼顾薯类、食用菌、茶叶、中药材等地方优势特色品种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主体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建设预冷库、节能型机械冷库、节能型气调贮藏库、通风贮藏库等设施类型和规模,四、申报程序:按照自主申报、自主选择、自主建设、定价补助、先建后补的程序,五、补贴标准:补助资金,单个实施主体历年来累计享受补助的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数量不得超过4个,补助资金累计不得超过100万元,截止日期:2024年6月30日前,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6月25日),请各经营主体按要求申报(联系人:姜朝晖电话:0730-2115662),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湘阴县农业农村局反映,投诉电话:0730-2115662湘阴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