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琼科规〔2021〕12号)和《海南省省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评审工作细则(试行)》(琼科规〔2020〕7号)规定,2022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决定立项879个项目,现将立项项目下达给你们,二、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琼科规〔2021〕12号)等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应执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等规定,涉及生物技术的研究应遵守《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应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请各项目依托单位在立项文件下达一个月内组织项目负责人登录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218.77.186.200/)填写项目任务书,在线提交任务书经省科技厅审核后,下载打印任务书,并于10个工作日内将签章齐全的纸质项目任务书不少于一式三份报送省科技厅412办公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送任务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立项项目,五、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等请标注“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英文标注为supportedbyHainanProvincialNaturalScienceFoundationofChina)字样及项目批准号,未按规定标注的研究成果,联系人:海南省科技厅基础研究与重大专项处李加星、王飞电话:65335205、65343316附件:2022年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立项项目表海南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4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