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单个创业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投资,(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城发集团)2、降低创业落户成本,给予相关费用50%补贴(单个项目每年最高5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工信局、人社局、数据局,(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工信局、人社局,对新建基地给予高校最高5万元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成立大学生创业园创新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工信局、人社局、数据局,建立大学生创业园与高校联盟合作机制,打通大学生创业园与联盟高校的物理链接,联盟高校创业平台项目可按本政策第1条申请创业扶持,(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试行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