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各企业(自然人)2023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报工作明确如下:一、申报范围及条件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内建成投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内建成投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领2023年度光伏发电补贴资金,应为全部使用市内企业生产的组件转换率达到光伏“领跑者”先进技术标准,项目建设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注:2021年1月之后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受使用市内企业生产的组件限制),给予企业(自然人)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0.25元/度补贴,给予企业(自然人)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0.10元/度补贴,三、申报材料及提交时间(一)首次申领补贴须提交的材料申报企业(自然人)向所在新城(园办)发改部门提交申请补贴材料:1.西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3.组件转换率达到光伏“领跑者”先进技术的相关证明材料,各新城(园办)发改部门会同辖区内供电公司对申报企业(自然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组织验收后报送新区发展改革和商务局,(二)延续申领补贴须提交的材料企业(自然人)向所在新城(园办)发改部门提供供电公司出具盖章的2023年度全年《电量计量单》,由新城(园办)发改部门统计后报送新区发展改革和商务局,各新城(园办)发改部门要与属地国网公司确认各项目2023年度的发电量,附件1:西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请表.docx附件2:XXX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资金汇总表.docx联系人:田雯玉33185072韩通18700790414邮箱:393079524@qq.com秦汉新城发展和经济运行部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