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坚决遏制烧结砖瓦行业产能盲目扩张的通知》(川经信冶建〔2018〕106号)、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7部门《关于加快烧结砖瓦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经信材料〔2020〕201号)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于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9日对屏山县宏源建材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现将屏山县宏源建材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附件:屏山县宏源建材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情况一览表屏山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6月11日附件下载:1.附件:屏山县宏源建材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情况一览表.doc【我要纠错】【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