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发布2024年度“锡山英才计划”产业人才领军团队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公告,分类条件:1、创业类产业领军人才团队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团队应于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到我区并在我区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团队带头人须在申报单位折算货币出资不少于400万元(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单位的实缴货币出资),申报单位应给予个人薪酬月均不少于1万元(以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为时间段,或个人在申报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100万元以上,优先支持:申报单位已获得国家级、省级单项100万元以上财政无偿资助项目或平台支持的团队,2、创新类产业领军人才团队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团队成员均应于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引进至我区,团队核心成员近一年应税年薪不低于24万元(以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为时间段,(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本类别主要支持近年带团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到我区创办企业或我区重点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申报人须在申报单位折算货币出资不少于200万元(申报人在持股公司的股权占比×持股公司在申报单位的实缴货币出资),2、创新领军人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申报人应于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引进到我区,(2)申报人近一年薪酬不低于24万元(以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为时间段,其中对高校院所类创新领军人才分两个档次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的项目资助,由我区申报并正式入选的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B类的创新、创业、青年类项目和江苏省“登峰计划”、“双创计划”的创新创业类人才项目入选者,同一企业类申报单位累计最多可以申报2个团队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