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社稽限字[2024]第11010212214324号发布时间:2024-06-079:09分享: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社稽限字[2024]第11010212214324号中传锦绣(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于2023年12月21日接到李巍递交的《社会保险稽核接待投诉登记表》,李巍投诉你单位未为其足额缴纳2018年12月至2021年3月期间社会保险费,李巍(身份证号:******************)于2018年12月至2021年3月在你单位工作,你单位未为其足额缴纳2018年12月至2021年3月期间社会保险费,你单位未为李巍依法缴纳2018年12月至2021年3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及《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四条、第十二条等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等规定,现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李巍补缴2018年12月至2021年3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共计16299.12元(其中包含个人缴费部分5126.88元,此金额不含滞纳金,自你单位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未按本通知要求足额缴费的,我中心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你单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本通知不停止执行,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2020室联系人:万明黄光兴联系电话:6620169966201709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