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按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员工子女就读民办学校补助实施方案》(韶倍增办函〔2023〕5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员工子女就读民办学校补助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2023年度实现“倍增计划”年度任务目标企业的员工,二、补助额度和范围(一)“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员工子女就读我市(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二)补助时段为2023年秋季学期和2024年春季学期,(三)“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可申报的指标人数见《2023年“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申报补助指标人数表》(附件4),三、申报材料要求请实现2023年“倍增计划”任务目标的试点企业组织符合条件的员工申报该项补助,申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一)申报人户口簿(户主、本人和子女页面复印件,要在发票上备注清楚所属2023年秋季学期或2024年春季学期),(三)申报人工作证明(需盖单位公章),(四)《韶关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员工子女就读民办学校补助申请表》(见附件1,四、申报程序和要求(一)请各地工信部门通知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申报,(二)请各地工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出具初审意见后,将《2023年度韶关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员工子女就读民办学校补助名单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报送我办联系人,附件1:韶关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员工子女就读民办学校补助申请表.doc附件2:《韶关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员工子女就读民办学校补助申请表》填写样板.doc附件3:2023年度韶关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员工子女就读民办学校补助名单汇总表.xlsx附件4:2023年“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申报补助指标人数表.xlsx韶关市优质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6月7日(联系人:沈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