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综合事务中心、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现将《2024年交通运输领域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联系电话:3229136)2024年交通运输领域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根据中央文明委印发的《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方案》(文明委〔2020〕6号)、市文明委印发的《河源市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实施方案》(河文明委〔2019〕46号)和2024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监督科(股)室和综合执法科(股)室依法及时落实“双公示”工作,执法监督科、违章处理科、执法一二科、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参与〕(二)道路运输领域失信治理,〔由道路运输管理科、执法监督科、违章处理科、执法一二科负责〕(三)交通基建工程领域失信治理,〔由基建管理科、执法监督科、违章处理科、执法三科负责〕(四)安全生产监管领域失信治理,依据《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4年版)》第十条第(二十一)项规定以及交通运输部、省厅统一部署和相关工作机制,各执法科室和各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参加〕(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治理,且相关行政处罚信息仍在公示期内的本辖区交通运输领域市场主体,集中召开本辖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治理工作推进会,向相关市场主体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的政策,分析相关市场主体造成“严重违法失信”的原因和企业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安全监督科、基建管理科、道路运输管理科、城市公交科、港航管理科、执法监督科、违章处理科和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三、时间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2024年5-7月、9月),确保交通运输领域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全面地总结交通运输领域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