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应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指定位置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同时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和该证明商标,并加注商标注册号,截至目前,我市共有“东港草莓”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标志合法使用市场主体49家,三、东港草莓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近年来,为推进我市草莓产业高质高效发展,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依据各自职责,从宣传教育、技术推广、质量监管、执法维权等方面入手,狠抓东港草莓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此基础上,交通运输部门提倡各地结合实际,培育现代物流运输企业,助力当地经济发展,但暂无配套资金扶持政策,该公司具备一定经营规模,近年来交通局对其重点培育,在业务办理等方面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并将该公司上报至省市交通主管部门,争取将该公司打造成农村物流服务品牌企业,(三)市公安局工作情况一是加强宣传和保护力度,加强对东港草莓知识产权宣传和保护力度,对电商平台上的虚假宣传和假冒仿冒东港草莓实物、仿冒东港草莓注册商标及外包装的案件,只要涉嫌违法犯罪坚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四)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情况在宣传教育方面,以3.15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为契机,通过走访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相结合的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制作专题宣传片,面向社会宣传东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提升全社会关注、尊重、保护东港草莓品牌意识,在执法维权方面,根据“亮剑护航”行动总体要求,每年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东港草莓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规范使用进行提醒告诫,对域外侵犯东港草莓证明商标专用权、冒充东港产地等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开展调查,并将线索发函至违法行为发生地,要求当地市场局查处并及时反馈调查结果;对于本地企业经营冒充东港产地的草莓和商标侵权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第一时间固定相关证据,收集违法材料并立案调查,在品牌发展方面,在草莓集中上市前期,召开东港草莓证明商标授权主体座谈会,要求相关市场主体在使用商标的同时要履行法定义务,引导正确使用证明商标和专用标志,(二)加强销售、运输环节价格把控,我市将以3.15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将实地宣传与媒体宣传有效结合,大力宣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指导草莓行业协会规范专用标志的授权使用行为,应当本着应授尽授的原则,扩大专用标志授权使用范围,实现从经营者到普通农户全覆盖,经营者在对外销售东港草莓时,要在其产品上粘贴专用标志,突出东港草莓标识,从而巩固东港草莓的品牌地位,提高外地对东港草莓认知度和美誉度,让更多的外地人知道并认可东港草莓,我市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进行有效联动,依据各自职能,以草莓包装点、发货站、草莓合作社为重点,定期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域内发生的各类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