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下同)全职工作的D类及以上人才,二、申请条件(须同时符合)1.经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区党群工作部认定的D类及以上人才,且申请和发放人才绿卡时仍处于社保在缴、工作在职状态(B类及以上人才、院士工作站建站企业人才、企业推荐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人才配额”指标内〉、中省市区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全职在三江新区工作的,三、发放标准“Ⅰ类卡”发放对象为:B类及以上人才,“Ⅱ类卡”发放对象为:C类人才,“Ⅲ类卡”发放对象为:D类人才,联系电话:0831—2026333,下同),(二)资格初审,(四)审定公示,区党群工作部主要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和发放标准进行复审,签字核实无误后按程序制卡发放,已离职人员不再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