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三江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三江新区主导产业企业高层次人才推荐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街镇党(工)委和办事处(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宜宾三江新区主导产业企业高层次人才推荐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经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宜宾三江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6月4日宜宾三江新区主导产业企业高层次人才推荐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优化改进人才评价方式,二、企业基本条件(一)参加推荐认定人才的企业,(三)本办法所称“社会贡献较大”,是指近两年年度R&D经费投入5000万元以上的主导产业企业,三、人才基本条件适用企业推荐认定的人才必须是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或技能人才,四、名额分配企业推荐认定高层次人才实行“人才配额”制,符合条件的企业将高层次人才配额申请资料报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初审,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审核结果和人才配额数量告知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制定人才推荐认定工作方案(应包含推荐范围、申报条件、推荐程序等内容)并组织开展初步人选的筛选工作,企业将推荐认定申报材料报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后提交行业主管部门复审,企业开展高层次人才推荐认定实行“一年度一认定”,附件:企业推荐认定高层次人才名额分配表附件企业推荐认定高层次人才名额分配表企业申报条件人才类别及名额备注缴纳税款(亿元)购买社保(人)R&D经费投入(亿元)B类C类D类0.5—1500—9990.5—111—21000—19991—222—32000—29992—3133—43000—39993—4144—54000—49994—5255—5000—5—135注:同一企业以申报条件其中一项分配名额。